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访问:

通 知


各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90号)要求, 现将我校2023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学籍在我院,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2023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求职创业补贴:(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毕业生(低保户);(2)残疾毕业生;(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5)贫困残疾人家庭;(6)享受特困救助供养以上六类毕业生均可申报2023年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二、申报毕业生需提交的申报材料要求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由各学院组织毕业生申报,毕业生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1.低保家庭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低保证复印件。

3)家庭领取低保的存折流水单复印件(流水账单第一次发放和最后一次发放的记录)。

4)能够证明领取低保人与申请补贴的毕业生之间为同一家庭成员的证件(如户口本复印件等)。

5)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必须为本人在杨凌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卡)

2.残疾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残疾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必须为本人在杨凌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卡)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贷款合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 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必须为本人在杨凌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卡)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建档立卡证明表(建档立卡学生名单统一由招生就业处发各学院,各学院负责核实申请学生名单)

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本人银行账户(必须为本人在杨凌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卡)

5.贫困残疾人家庭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家庭成员(父母或兄弟姐妹)残疾证复印件。

3)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且需能证明彼此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

4)学生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必须为本人在杨凌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卡)

6.享受特困救助供养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特困救助供养证明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本人银行账户(必须为本人在杨凌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卡)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此项工作是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学院务必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负责完成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

2.各学院于1018日前完成求职补贴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并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经各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将初审合格的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和相关毕业生申请材料报招生就业处。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务必对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按通知要求实事求是认真审核,确保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无纰漏。

2.各学院务必告知申报求职补贴的毕业生所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必须为学生本人在杨凌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准确有效。

3.各学院认真核查申报学生标准,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招生就业处

                                  2022929